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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1:22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波斯曼大厦11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2021208;传真:0566-2033579;邮箱:czsrsj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优化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欠薪治理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活动信息、结果公示、工作进度等关键信息243条。制定《池州市人社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和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根据省人社厅以及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对主动公开基础目录进行调整。精简目录层级和数量,优化整合栏目内容,完成栏目信息迁移、清理。结合人社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增设“欠薪治理”栏目,及时更新接访公告、举报投诉渠道、违法典型案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3件已依法答复完毕,2件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我局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对其中无关信息、无效信息、无需长期留存信息及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清理,切实防范因信息汇聚引发的各类风险。2025年,我局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池州人社”“池州就业”“池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池州人社”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矩阵与市局网站联动,加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和宣传强度。充分发挥“池州人社”视频号新媒体载体作用,紧扣大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迅速传播人社政策。原创“暴躁蛙”讲人社政策、假如哪吒要办社保卡等系列短视频20余条。拍摄制作“池州创业说”“学长探岗记”等系列视频30余条,宣传池州优质企业与岗位,吸引人才来池创业、本地人才留池发展。

(五)监督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和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4.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足,二是政策公开传播力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重点做好主动公开。认真梳理现有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内容要求和格式规范,按照更新频率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创新拓展多渠道公开。充分发挥人社局官网、“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渠道联动效应,打造形式更多样的新媒体宣传产品,结合人社系统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让信息公开的受众更多元、覆盖面更广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