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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四举措”

阅读次数: 作者:石台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石台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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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劳动争议的新形势新特点,今年以来,石台县人社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畅通“劳动仲裁+法援维权”救助渠道,对农民工欠薪、工伤事故赔偿等劳动争议,采取“快援、快立、快审、快结”原则,最大化维护弱势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发挥劳动仲裁前置作用,在案外调解、裁审统一、数字仲裁等方面完善多元化解机制,采取“立案前、受理后、裁决前”全过程调解模式,将协商调解贯穿柔性解决劳动争议全过程,在协商中促当事人和解、在调解中化矛盾纠纷,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同时坚持发挥人社服务专员在劳资纠纷调解中的带头作用,依托基层各方调解组织,合力把部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程序,参考最高院人社部发布的典型判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恪守职业道德,守护公平正义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实行仲裁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结流程公开制度,实行案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要素化办案制度,实行案件移交、送达、裁诉衔接集约化,定期组织调解仲裁员学习交流研讨,提升劳动仲裁为民服务质效。

四是强化规范用工宣传。借助全国根治欠薪线索、“互联网+调解”等反映平台,及时排查、能动执法,开展企业用工合规检查指导;借助人社政务服务窗口、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窗口强化对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开展青年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组织专职仲裁员走进企业,发放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企业用工指导手册、劳动合同规范文本等,普及以案释法,为劳资双方提供专业建议,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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