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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惠企政策直通车⑦ | 政策解读《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中)

阅读次数: 作者:政策法规科、专技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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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构建涉企惠企政策信息绿色通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人社局开设“涉企惠企政策直通车”专栏,助力政策春风更好地吹进千企万户。近期我们将推出《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系列政策解读,就企事业单位关心的职称评价机制,按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职称转评、职称认定、异地确认、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七个方面进行解读。今天推出第七期,从评审的角度对职称申报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学历、专业、论文、年限等要求,以及在职称转评中可能会遇到的专业、年限等问题为您一一解读。


1.问:怎样把握职称评审对学历及专业的要求?

答:1.应坚持既重视学历又不唯学历的原则。重视学历,是因为一定的学历代表着专业技术人员所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不同的学历反映着不同的培养目标,三是涉及到国家教育政策的导向问题。不唯学历,就是对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破格等渠道参加评审。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界定是否属相近专业,可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可认为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现在分为12大学科:工科、农科、林科、医科、师范、文科、理科、财经、政法、体育、艺术、党政管理。从职称改革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农科与林科、师范与文科、工科与理科、政法与行政管理划分在一起。


2.问: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凡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3.问: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的论文是否包含电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答:在国家政策没有明确之前,暂不包含。


4.问:取得职称的时间及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1.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职称任职时间计算办法如下: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5.问: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如何参加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1.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应当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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