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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阅读次数: 作者:青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青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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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日,青阳县委编委发出《关于设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同意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列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副院长各1名。

目前劳动关系领域矛盾多发且复杂,2018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立案处理案件数均在200件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多发突发,现有状况不能满足效能建设的实际需要。青阳县人社局以创一流营商环境、转作风提效能为契机,以把设立仲裁院并进行标准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敬群亲自抓仲裁院标准化建设,负责劳动关系的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行政股室配合,按照《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分步实施的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方案并加以落实。下步选优配齐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辅助人员,改造、装修办案场所,建设信息化仲裁院和数字化仲裁庭,力争5月底前完成仲裁院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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