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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9 00:00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池州市人社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截至20101231日。

  一、概述

  2010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完善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条例》和省、市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发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社会保障、考试中心、军转安置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四)建立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直属机构主动公开10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次。

  四、答复咨询情况

  2010年度,通过12333热线、网络、以及现场提问共受理并答复咨询324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

  本年度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提高互联网利用效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四是针对存在不足,及时规范改进,确保政务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