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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4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波斯曼大厦11楼,电话:0566-2021208,邮箱:czsrsjxx@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池州市人社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平台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9条,点击量189241次。主动讲好惠民政策,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21条。面向公众开展3项决策意见征集,并对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公开。切实抓好人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就业创业领域信息181条,社会保险领域信息130条。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主动回应关于就业政策、社会保险、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劳动权益保障等各类社会高度关心关注问题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我局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为自然人申请。办理结果为同意公开1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市人社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目录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工,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709条,全方位宣传人社领域重点亮点工作。创新开设“池州人社”微信视频号,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持续扩大池州人社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影响力,更好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更快将人社政策的送到群众手中,全年共发布短视频97条“池州人社”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06条,订阅数达82022人

(五)监督保障

印发《池州市人社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适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工作落实。以政务公开季度测评、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真抓真改力促提升,制定反馈问题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照清单逐条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3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栏目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创新性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细化重点任务清单,将责任压实到责任科室、机构,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特别是人社重点领域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不断强化各科室、机构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实践,提高能力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召集业务科室、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促进能力提升。三是进一步提升解读能力。创新解读形式,采取图文并茂、动态视频、情景模拟等更多样化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趣味性;优化解读内容,把握政策重点,加强对创新优惠举措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同时争取多平台多媒体同步推送,形成良好宣传态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1月,在省人社厅和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市人社局认真对照省人社厅编制的市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准确做好人社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工作,在12月中旬前完成了栏目设置及信息更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