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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4小时的两条手机信息——东至县人社局关注民生高效维权

阅读次数: 作者:东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东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7-0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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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嘀”的一声响起,正在深入防汛检查一线的县委书记李明月手机上又收到了一条群众发来的信息,上面写道“非常感谢领导,事情已完美解决!真的非常感谢”,李书记习惯性地看了看此条信息的发送时间,手机屏幕上显示此时为2020年7月3日15:56,这是信访人何某龙今天向他发送的第二条手机短信。两条手机信息相隔不过4小时,传递的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如果说第一条信息发自百姓疾苦,那么4小时之后发送的第二条信息则恰似喜鹊登枝般悦耳动听。看到此信访事项午时交办申时解决,李书记舒心地笑了。

当日上午11:25,李书记收到此信访人发来的第一条信息——“李书记,我是一名快递员,想请问下关于前东至**快递老板叶**(应为:“拖”)欠我们所有乡镇快递员工资的事情怎么解决?现在东至**已易手,目前又面临停运问题。生活困难,罚款又多,快递员已难生存,找了管局,果。希望政府出面协调”。一看是有关工资方面的反映,李书记果断地告知信访人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请求协助维权,并将此信息快速转发至县人社局局长詹召华。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交办信息后,于第一时间联系信访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要求被反映单位负责人叶某立即携带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相关书面资料前往县人社局说明缘由。经核实,被反映单位东至**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某,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快递、货运代理等,其中包含从事**快递县内业务。叶某表示其公司近期已停止与**快递的合作,正在着手办理员工工资支付等事项。

信访人何某龙,其身份为经营者汪某的丈夫。其妻汪某于2018年注册办理了一家从事快递业务代理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无)。信访人何汪夫妇以此经营主体名义,与被反映单位县内**快递公司就本县某乡镇**快递收派业务合作达成协议,代理在某乡镇境内的**快递业务。因经营者汪某在代理期间未经许可擅自转让经营权,导致产生争议,双方于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期间合作派费迟迟未能及时结算。信访人何某龙之前曾就此事项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请求协处未果。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如既往地秉持“热心+耐心+专心+细心+恒心”的五“心”级服务理念,在信访人及合作单位之间,马不停蹄地综合协调并强力督办,促成合作双方于信访当日及时结算付清全部未结款项。经核算,双方于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合作期间应付派费合计46884.10元,扣除日常预支款9000元及转让费10000元之后,合作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已于2020年7月3日下午3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尾欠派费27884.1元支付到合作单位汪某(信访人何某龙妻子)银行账户。目前双方已解除合作关系,无拖欠、无任何争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信访人何某龙所反映事项,系两个合作单位之间的劳务款拖欠纠纷,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合同欠款的讨要超出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的同时,从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角度出发,予以综合协调、促成解决。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群众的呼声、热切的期盼,就是我们公务人员努力的方向。此信访事项从反映交办到圆满解决,历时不过4个小时,一起拖拉两年悬而未决的近3万元劳务款纠纷,通过一条发送给县委主要领导手机信息,上午反映下午解决,信访人何某龙对县人社局的综合协调、高效助力表示感激,对县委领导公开手机号码、殷切关注民生的善举啧啧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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