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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有经济企业人才和年金管理年、季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基金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2-1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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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秘〔2019〕61号

 

关于做好公有经济企业人才和年金管理

年、季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人事局、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市人社局专技科、养老保险科、规划科,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直国有企业:

根据全省人社系统年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现将我市2018及2019年度公有经济企业人才、年金管理年、季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

(一)报表范围

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PM1- PM10为年报(次年3月底前报送),共10张,包括《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减少情况》(PM1号)、《各类型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PM2号)、《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PM3号)、《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4号)、《公有经济企业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5号)、《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分行业情况》(PM6号)、《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7号)、《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情况》(PM8号)、《公有经济企业工人分行业情况》(PM9号)、《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PM10号)。

(二)职责分工

池州市PM1- PM10年报表由各级人社行政专业技术部门牵头汇同规划科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各县区人社部门、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市直国有企业负责填报。

(三)上报时间

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科,市级汇审后通过网络版报省。

二、企业年金管理报表

(一)报表范围

1《企业年金管理情况》(FR1号)和《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情况》(FR2号)为年报表。半年报:当年7月底前;年报,次年2月底前。

2、《职业年金管理情况》(FR3号)、《职业年金受托管理明细情况》(FR4号)、《职业年金账户管理明细情况》(FR5号)、《职业年金托管明细情况》(FR6号)、《职业年金投资管理明细情况》(FR7号)为季报表,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二)职责分工

FR1- FR7表由各级人社行政基金监督部门牵头审核汇总逐级上报。各级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汇同养老保险科填报,报同级人社行政基金监督部门。

(三)上报时间

1、企业年金FR1- FR2表各地于2019年2月25日将2018年年度年报报市级; 2019年7月20日前各地将2019年半年报报市级;2、职业年金FR3- FR7各地于季后10个工作日报市级。

三、其他报表报送事项

其他相关报表请各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号)和全省人社系统年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对口省月、季、年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表结构下载地址详见:http://www.foresee.com.cn/report.html。

PM1-10、FR1-2、FR3-7类报表样式、填报要求及逻辑关系等请在市人社局网站“最新文件”栏或规划与基金监督群271310232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66-2022089

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电话:0566-2037587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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