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池州市人社局 > 县域传真

青阳县:个人缴费加集体补助 拓宽居民养老保障路

信息来源:青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17:25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青阳县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有效拓宽筹资渠道,筑牢个人账户“第三支点”,为全县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提升注入新动能。

调研摸底,营造氛围。2024年,青阳县在全省首批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先后到新河、木镇、杨田、蓉城、酉华等乡镇15个村集体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状况,广泛征集村“两委”干部和村民意见,宣传解读集体补助政策细节,为全县工作方案起草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试点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群众基础。“政府每年为我代缴保险费,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2024年起,村里又资助我缴费。”杨田镇上东堡村村民徐叶胜七年前因伤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当时县里的同志和村干部来我家,说可能对部分人进行缴费资助,我就知道日子总算有了盼头。”如今的徐叶胜看着按月到账的养老金露出了朴实的笑脸。

出台机制,规范程序。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4年7月1日,青阳县在全省率先印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补助范围、资金管理、工作流程作出规定,并就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广等提出具体要求,为全县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此后,一批党组织坚强有力、工作基础好的村集体,先试先行申报试点。“县人社局的同志详细介绍了全国各地开展集体经济补助的情况。经过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协商,最终确定了补助范围和标准。”杨田镇上东堡村党支部书记王亚琴表示。

政策实施,效果显现。县人社局指导申报试点的村集体,根据自身情况,一村一策,起草本村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一事一议”工作制度和“四议两公开”流程,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开展。2024年,全县5个村集体共为112名村民进行缴费补助。2025年,青阳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全县11个村集体共192名参保人员享受缴费补助。这种“政府保基本、集体添份量、个人增动力”的多元筹资机制,为全县养老保障水平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1658.37元,人均养老金水平250.04元,均位居全市第一。“我自己按照最高档次补缴了保险费,村集体这两年再给补助一些,今年9月就能拿到养老金了。村里文书帮我算了一下,一个月有九百多块钱,养老没问题了。”杨田镇上东堡村村民陈玲说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