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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25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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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规定,池州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如下:

一、江苏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报酬案

江苏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Y0WKC2E;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深南路9号万达广场4幢1118室;法定代表人:王建龙。

2024年12月6日至10日,东至县人社局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江苏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江苏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0名劳动者报酬共计252357元。2024年12月11日,东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4年12月16日,东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至东至县公安局查处。东至县公安局于12月17日立案查处。2025年1月8日,江苏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拖欠的劳动者报酬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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