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规定,池州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如下:
一、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1MA8NE4FX5F;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青山乡叶桥村01号1幢2幢,法定代表人:闫翠萍。
2024年3月18日,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至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经查,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拖欠6名劳动者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工资共计130947.2元。东至县人社局于2024年4月23日依法向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勤军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池州市鹏阳政竹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也未举证证明。
2024年6月3日,东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正在侦办中。
二、安徽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徽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TNHE40N;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与嵩山路交口碧桂园中堂5幢704,法定代表人:涂成浩。
2024年2月20日,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阳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安徽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足额支付工资。
经查,安徽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25名劳动者2022年7月-2023年8月工资总计936042元。2024年3月7日,青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2024年3月13日前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整改到位,仍拖欠工人工资817207元。3月25日,青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3月29日前结清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7月2日,经青阳县人社局依法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发现该公司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8月9日,青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