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设多元化调解阵地。发挥协商调解柔性化解纠纷作用,设立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中心、工伤纠纷快调中心、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成镇街劳动争议调解中心20家,384家区属企业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多渠道调解劳动纠纷104件,涉及金额270余万元。
二是打造多样化调解队伍。强化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心职能,落实专兼职调解员7名,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企业调解队伍建设,选拔具备相应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强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累计举办全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200余人,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化解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结合“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发放劳动保障宣传手册2000余份,为企业提供劳动纠纷调解、用工管理等建议110余条。举办“仲裁开放日”“巡回仲裁庭”“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等活动7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劳资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过程,加强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纠纷的主动化解意识,降低劳动关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