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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市本级2023年10月38人拟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0157、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