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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2023年市本级11-12月份基层特岗补贴)

阅读次数: 作者:就业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1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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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第十八条、《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保障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缴纳,现将市本级16名特岗补贴(11-12月)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0566-2088620

咨询电话:0566-2030157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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