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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专技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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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政治处、发展规划处,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23〕6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下同)、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人员。

申报条件:中小学教师按照皖教师〔2020〕7号、池教体人〔2021〕23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进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按照皖教师〔2021〕2号、池教体人〔2021〕24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人社部门核定申报岗位数

各单位岗位核定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执行,各县区公办教育教学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报县区人社局核定。市直属学校要依据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情况并对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提出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意见及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并报市教体局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申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21〕4号)精神,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符合晋升一级教师、累计30年符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

(二)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学校(农村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下同)要向教师传达省、市有关评审工作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内容,以及本校结合实际制定的竞聘方案(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公布经人社部门核准的申报岗位数,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及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的审核,主要包括:竞聘方案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岗位指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查,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各单位审核材料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三、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和评审委员会在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开服务平台,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组织评审。

1.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须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5日。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四、申报材料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高级、一级教师资格及市直学校初级的,申报人需线下逐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三年听课记录,经学校、相应教育、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市教体局;其他申报材料一律将原件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池州市学科带头人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交由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待评审活动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申报材料可按照相关表格证明、证书原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和教研科研条件等五大类整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1份),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在编人员提供)、非在编证明(非在编人员提供,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2.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没有可不提供)、各类表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包括校长岗位培训及提高培训证书)等。其中,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学时验证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XXX同志20XX年—20XX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XX学时,其中公需科目XX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

3.能力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逐条提交材料。各学校要对申报教师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三年听课记录、校内公开课、校际公开课等进行审核,其中,“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三年听课记录”须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校内公开课、校际公开课”材料及自选2-3课时的特色教学设计(幼儿园教师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须扫描(学校盖章)上传。

4.业绩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按以下标准提供完整材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9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7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

5.教研科研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按以下标准提供完整材料: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的,须提供5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一级的,须提供4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4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5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

市直学校教师申报二级、三级教师的,按照对应评审标准条件提供材料。

(二)申报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文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盖章后再扫描,严禁上传涉密材料),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申报学校的职评小组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和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等3个评审细则的通知》(池教体人〔2021〕23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任现职以来现实表现鉴定意见。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非在编证明)等材料。

3.逐级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教育部门受理审核。各县区、九华山申报单位按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直学校按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各县区、九华山教育、人社部门材料审核期为9月1日—10月5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市评审组建单位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上述部门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逾期后,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组织教师做好职评材料的准备及上传等工作,确保教师职评工作有序地开展。因县区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的,将视情予以通报。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按评审标准要求,客观、公正衡量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保质保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2.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市级负责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的具体评审工作,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仍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3.要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

4.认真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6.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为3年。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举报内容不实、主观恶意诽谤的举报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7.各县区须于2023年10月25日前汇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系统下载)、考评课材料(须确定考评等次,密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放入教师个人申报材料袋内)及申报教师线下提交的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三年听课记录)。由各县区统一报送市教体局,11月底前完成2023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1.池州市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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