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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强化稽核制度,保障基金安全

阅读次数: 作者:东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东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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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杜绝养老金骗领、冒领、多领及重复领取的现象发生,东至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成立稽核专班,有效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内部稽核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行全国统筹,部级下发疑点数据批次增多,对于稽核工作的要求更高,已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稽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全面部署,规范开展;我中心已成立专班,配备专人,负责落实稽核工作。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日常稽核主要包括退休待遇核定、待遇支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稽核过程中查看相关证明和材料,记录填写《稽核检查工作底稿》。重点稽核主要包括待遇暂停、待遇终止、待遇补发,退休死亡一次性支付、疑点数据核查等,对查出死亡不报、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发出追回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基金账户。今年以来,我中心已追回多领养老待遇91759.82元。

三是加强监督,健全机制;通过内部稽核,督促本中心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对内部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在稽核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稽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按月上报稽核工作进度和经验做法,强化稽核工作的督促指导。稽核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同时将稽核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做到稽核工作有部署、有成效、有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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