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台县围绕合同签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高频事项,从组织保障、纠纷化解、服务提升三点聚力,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共计接收各类劳资纠纷线索案件108起,涉及企业60家、劳动者100多人,力促双方达成和解89人,涉及金额222.6余万元。
一、优化工作机制,组织保障“有力度”。县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工作,多次听取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工作汇报,带案到基层现场办公,面对面化解劳动争议案件,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仲裁队伍建设,设立石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增加办案人员,确保仲裁调解工作有支撑。稳步推进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劳动保障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专职+兼职”基层工作机制,形成专门指导、基层协调、依法调解的工作格局。同时,邀请公职律师、行业专家、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案件处置、现场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确保工作开展“接地气”。
二、强化源头治理,纠纷化解“有速度”。坚持多维度化解劳资纠纷就地解决,确保劳动关系形势和谐稳定。设立石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完善层级调解、联合调解等机制,加强调解中心与各乡镇、企业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防范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维度多元化。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加工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切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薪行动”、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等行动,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确保从源头预防矛盾、发现矛盾、解决矛盾,累计摸排检查企业及项目52户次。县人社局积极与县法院、司法局、住建局等单位沟通协作,通过前端预防、前期调解,实质性消除争议隐患。同时,联合县工会、工商联等单位,精准对接服务企业劳动者,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进企业活动。
三、深化劳动关系,服务群众“有温度”。建立仲裁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通过联系走访、座谈会议、庭审观摩等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事前指导,切实帮助企业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签订、解决用工纠纷等问题,累计走访县内企业50余次,发放服务卡200张。持续提高办案质效,为企业劳动者节省时间成本,在受理案件时提供一次性告知书和仲裁申请书范本,实现让劳动者少跑路,简易案件办理时限,从原有30天缩减为21天,提升仲裁服务效率。针对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下达劳动仲裁调解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内部劳资纠纷,目前下发建议书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