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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对象合法权益,近期,青阳县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印发《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该制度是立足青阳县工作实际,对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条款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该制度明确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计息、专款专用;对基金预决算、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基金结余、账户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