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在制度健全和落实上下“真功夫”,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人员任职资格、人员交流轮岗、预算和收支管理、风险预警等规章制度。按年度制定内部稽核工作方案,开展基金内部稽核。
二是强化数据清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欠费未领取待遇、即将达龄尚欠保费和常年未缴费三类人员摸排以及养老金、丧葬费、退保资金发放失败数据清理,常态化推进各类问题数据清理。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以问题数据的清零为目标,持续推进数据清理工作。县级经办机构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将各乡镇数据清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是落实轮岗制度。今年3月份,县级经办机构对领导岗位分工进行调整,对关键业务、高风险岗位职工实施轮岗。
2023年一季度,青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0602.27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6865.64万元、政府补贴收入3700万元、其他收入36.63万元);总支出2685.52万元;当期结余7916.75万元。上年度累计结余54883.06万元。截至3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2799.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