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我市2022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用工单位积极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务必在8月底之前完成书面审查材料申报工作。为优化书面审查工作流程,此次书面审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和有关问题可加池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群(QQ:343621524)或电话咨询:0566-3268004手机18256680937(微信同号)。
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书面审查材料,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对用人单位不按要求报送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注重结果运用,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审查情况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确定守法诚信等级并进行分类监管,作为评先、评优及招投标等提供劳动保障征信证明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良好的省级诚信示范单位,专项检查以自查为主,优先申报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属建筑类企业在全省范围3年内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较好的A级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属建筑类企业1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实施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在征求有关拟表彰奖励对象意见时进行重点核查。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不宜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不得享受“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便利服务。
(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咨询电话:0566-326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