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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扎实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

阅读次数: 作者:东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东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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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劳动争议仲裁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县人社局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要求,将创建标准化仲裁院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工作之首。

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制定实施方案。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仲裁院的建设,严格按照县级标准化仲裁院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的流程,反复确认方案的内容,最终制定《东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方案》。

二、争取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支持,保障建设所需场地和资金。一是在办公场地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我县标准化仲裁院建设需要。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剂出面积不少于100㎡的办公用房,在一楼大厅建设“二庭二室”(综合办公室、调解室、立案庭、仲裁庭)的办案场所;二是积极协调争取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采购智慧仲裁庭系统(投影、扩声、证据展示柜、监控等系统)和办公庭审桌椅等设备所需资金,以期仲裁院设施设备达到同类行业标准。

三、规范采购建设程序,保障建设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流程,扎实有序推进前期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设施、设备达到质量要求。

四、加强仲裁员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按县委编办核定的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院长1,充实办案人员。二是加强办案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学习并执行《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裁审衔接工作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三是规范优化办案流程,统一文书格式,增强裁决文书的释法说理性,有效提升仲裁工作的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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