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仲裁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东至县人社局认真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及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将创建标准化仲裁院工作列为近期工作要点。
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制定实施方案。
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仲裁院的建设,严格按照县级标准化仲裁院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的流程,反复确认方案的内容,最终制定《东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方案》。
二、争取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支持,保障建设所需场地和资金。
一是在办公场地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我县标准化仲裁院建设需要。为县仲裁院调剂出面积不少于85㎡的办公用房,在一楼大厅建设“二庭二室”(一个综合办公室、一个调解室、一个立案庭、一个仲裁庭)的办案场所;二是积极协调争取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采购智慧仲裁庭系统(投影、扩声、证据展示柜、监控等系统)和办公庭审桌椅等设备所需资金,以期仲裁院设施设备达到同类行业标准。
三、规范采购建设程序,保障建设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流程,扎实有序推进前期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设施、设备达到质量要求。
四、加强仲裁员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一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核定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充实了办案人员。二是加强办案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学习并执行《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裁审衔接工作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规范优化办案流程,统一文书格式,增强裁决文书的释法说理性,保证了仲裁案件审理活动有序进行,有效地提升了仲裁工作的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