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表
2.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入总表
3.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支出总表
4.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支队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负责全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认定、业绩考核、监察执法证件管理;承担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我支队2022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加大政策宣传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农民工权益,强化监察数字赋能、强化监察区域协作、强化监察执法前置。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推进全市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序稳定进行。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表
2.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入总表
3.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支出总表
4.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190.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190.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4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49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54.33万元,增长39%,增长原因主要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次数增多,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及日常发放在职人员提租补贴。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190.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4.33万元,增长39%,增长原因主要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次数增多,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及日常发放在职人员提租补贴。其中,基本支出97.99万元,占5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2.5万元,占48%,主要用于支队聘用人员工资及劳动执法检查经费等支出。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0.4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4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0.4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1万元,占88%;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占10%。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4.3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次数增多,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及日常发放在职人员提租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1万元,占88%;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2年预算6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主要是劳动者维权执法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94.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将部分科目预算调整至此类款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7.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3.51万元,2022年预算3.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1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独在此科目编制,不再包含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总额内。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2.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81%,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有所调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5.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24万元,增长271%,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长;二是项目支出里列支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6.48万元,用于日常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33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在编人员提租补贴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4万元,公用经费16.05万元。
(一)人员经费8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9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27.23%,增长原因主要是聘用人员工资及劳动者维权执法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2.5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预算政府采购未纳入统计,本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32%,增长原因主要是聘用人员工资增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需29万元。目前监察支队编外聘用人员5名,其中包含两名退役士兵,两人工资财政只拨款9.2万元,根本不够支付两人全年的工资等待遇。从2021年7月开始两名退役士兵的工资由2100元/月上调到3000元/月,保险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奖励上调到80%的比例。
(2)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31号)、《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池秘〔2016〕175号) 、聘用人员合同。
(3)实施主体。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需29万元。目前监察支队编外聘用人员5名,其中包含两名退役士兵,两人工资财政只拨款9.2万元,根本不够支付两人全年的工资等待遇。从2021年7月开始两名退役士兵的工资由2100元/月上调到3000元/月,保险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奖励上调到80%的比例。
(6)年度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9万元。
(7)绩效目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为:做好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98%以上的聘用人员对工资发放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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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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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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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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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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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29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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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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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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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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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目标1:做好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日常工作开展,做到98%以上的聘用人员对工资发放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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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 |
数量 指标 |
指标1:聘用人数 |
≥5人 |
历史标 准 |
数量 指标 |
指标1:聘用人数 |
≥5人 |
历史标准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发放准确率 |
100% |
历史标 准 |
质量 指标 |
指标1:发放准确率 |
100%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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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指标1: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
≥95% |
历史标 准 |
时效 指标 |
指标1: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
≥95%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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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指标1:人均标准 |
5.8万元 |
历史标 准 |
成本 指标 |
指标1:人均标准 |
5.8万元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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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
≥95% |
历史标 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
≥95% |
历史标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社会认同度 |
≥95% |
历史标 准 |
社会效 益指标 |
指标1:社会认同度 |
≥95% |
历史标准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保证职工稳定性,社会对本单位的认同度 |
≥95% |
历史标 准 |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
指标1:保证职工稳定性,社会对本单位的认同度 |
≥95% |
历史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98% |
历 史标 准 |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
指标1: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98% |
历 史标 准 |
(二)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5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长16.90%,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