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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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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表

2.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总表

3.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总表

4.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业的批复》(池编〔201258号)、《关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等问题的批复》(池编〔201645号)和《关于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池编〔201935号)等文件规定:

1、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本级退休人员档案审核、养老金核定及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待遇支付等;对县(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基金统计报表及财务报表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2、市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伤保险医疗费的评审、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及所属下级单位预算,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2

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在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基础上,稳步做好日常人员变动、计划核定、数据变更、待遇支付等工作,确保全市数据准确有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继续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加强支付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监控,确保养老基金按时足额和100%社会化发放。随着人社部对于退休职工集中认证方式的调整,我中心将在明年积极探索新的认证方式,实现大数据比对与“足不出户”相结合的方式,简化流程,提高退休职工领取资格认证效率,进一步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三)继续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坚持把政策宣传放在突出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引导参保对象及时参保、及时缴费。

(四) 做好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评审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预算管理。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132.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132.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2.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2132.9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2.96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下降0.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132.96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下降0.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65.06万元,占7.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项目支出1967.900万元,占92.3%,主要用于我中心正常工作运转和城乡保险补贴代发 等项目支出。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32.9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2.9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32.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万元,占98.45%;卫生健康支出5.31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27.65万元,占1.3%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2.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99万元,占98.45%;卫生健康支出5.31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27.65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归口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2年预算193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49.83万元,增加2124.53%,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调整至此类款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归口管理的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133.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3.34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将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归口管理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调整至此类款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0.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将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分支出调整至此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12.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5万元,下降17%,下降原因主要是中心2021年共减少5人(2人退休和3人调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47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编制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不再合并编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内。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归口管理的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54万元,下降99.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年此类项目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归口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5.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7万元,增加3.3%,增加原因主要是中心2021年共减少5人(2人退休和3人调出)和调入6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归口管理的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9.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31.9%,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1年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二是中心2021年共减少5人(2人退休和3人调出)和调入6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8.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35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提租补贴工资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25万元,公用经费31.81万元。

(一)人员经费13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967.9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2.47万元,下降1.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196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967.9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25万元,下降86.21%,下降原因主要一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二是办公输入输出设备采购计划数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2.2万元,下降67.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7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不再归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20161月起,市政府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所需资金市、县()46比例分担。2018年市人社厅和市财政局合发明电《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部分分担比例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816号)规定:自201811日起,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8.5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0%,市、县(市、区)之前提高部分不得从此次提标中抵减。贵池区继续执行池政〔201525号文件规定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各县、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

2)立项依据。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部分分担比例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816号)、   

贵池区继续执行池政〔201525号文件规定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人社发[2019]46号文)

3)实施主体: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211-20221231

5)项目内容:自20161月起,市政府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所需资金市、县()46比例分担。2018年市人社厅和市财政局合发明电《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部分分担比例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816号)规定:自201811日起,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8.5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0%,市、县(市、区)之前提高部分不得从此次提标中抵减。贵池区继续执行池政〔201525号文件规定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各县、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根据2021年计算标准,2022年我市享受居保养老保险待遇人数预计为276046人,其中贵池区105000人,所需资金(105000×7.4×12+171046×12×4=1753.4208万元;另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人社发[2019]46号文)精神,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员增加的缴费补贴,由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分级承担。明年我市高档次缴费补贴预计300元缴费人数约为21000人,400元及以上缴费人数约为44000人。缴费补贴预计1904.0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904.0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 

实施单位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904.00

 年度资金总额:

1904.00

   其中:财政拨款

1904.00

   其中:财政拨款

1904.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1: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

指标

 指标1:补助人数

276046

历史标 准 

数量

指标

指标1:补助人数

276046

历史标准 

质量

指标

 指标1:补助发放准确率

≥95%

历史标 准 

质量

指标

指标1:补助发放准确率

≥95%

历史标准 

时效

指标

 指标1: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95%

历史标

时效

指标

指标1: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95%

历史标准

成本

指标

指标1:城乡居保人均标准

69

历史标

成本

指标

指标1:城乡居保人均标准

69

历史标准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

≥95%

历史标

经济效

益指标

指标1: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

≥95%

历史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城乡居民保险参保补贴率

100%

历史标

社会效

益指标

指标1:城乡居民保险参保补贴率

100%

历史标准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历史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指标1: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保险服务满意度

≥95%

史标 准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指标1:社会保险服务满意度

≥95%

史标 准 

(二)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4万元,增长0.8%,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2021年调入6人。

(三)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6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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