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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信息化应用情况核查摸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4-1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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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市局相关科室、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认真落实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结合安徽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我市制定了《人社业务信息化应用再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旨在提升我市人社业务信息化服务水平,促进社保经办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并将其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其中,夯实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推进“数字人社”各项应用建设,全面落实业务应用一体化,成为人社业务信息化应用提升工程中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我市按照“服务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的信息化建设原则,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金保一期、二期建设全程跟进,人社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社保工作已经从手工处理逐步转向电子化处理,逐步搭建起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险城域网络,并初步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的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但随着服务群体的扩大以及政策的细化,社保部门的业务数量与日俱增,人社信息系统服务人民群众办事以及系统运行业务操作内控机制方面与整个社会逐渐提高的需求以及基金安全要求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为此,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社会保险业务运行及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比对参保业务报表数据与业务系统数据

    提取上报参保业务系统数据是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库的核心内容,也是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摸清社会保险参保底数,有的放矢开展扩面工作,尽快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有利于加快全市经办数据集中管理步伐,为实现精确管理、提供便捷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一)上报比对数据范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待统一实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后再上报。

    (二)提取系统数据节点时间

    提取参保等业务数据的时间节点统一为2017年3月31日。

    (三)核查分工

    由各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牵头负责提取上报辖区内的参保业务系统数据,负责比对参保业务报表数据与业务系统数据并进行分析,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协调配合。一是清理出业务操作系统经办和手工经办两张皮的现象;二是通过比对,寻找业务差错数据,责成各地核实和纠正;三是通过数据合并筛选,生成全市已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四是与公安人口数据比对,获取尚未参保人员信息。同时对社保费收入数据的取得与业务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情况进行核查。

    (四)报送时间

    各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务必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已审核整理的数据报同级基金监督机构。各县区基金监督机构于5月15日前报市局基金监督机构。

    上述内容详见附表1

    二、对业务经办流程统一情况进行核查

    人社部门经办业务事项多。目前,社保经办业务操作流程主要分为申请、受理与核定、复核、办结等程序。随着各级政府、各界公众和社会舆论对社会保障工作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对于社会保险来说,不仅覆盖面和工作量稳步增加,各类业务也呈现范围大、环节多、情况杂、涉及广的态势。纵观全市,虽社保经办职能大体相同,但各地业务经办操作流程和模式有很多不尽相同的地方,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而从工作实际看,技术是基础,业务是关键,社保风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经办业务的流程操作中,持续时间最久,覆盖范围最广,几乎涉及业务、经办和管理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对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操作流程,并将内部控制融入其中,使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使不规范的经办业务明显减少、错误操作率大幅下降,在降低基金支付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手工失误导致的经办差错。因此,必须按照“统一、完整、严格、安全”的原则,精细每项业务,找准管理点,细化和完善社保经办业务内控流程,清晰界定每个岗位的权力行使依据,形成以各项权力为点、业务流程为线、制度建设为面的防控模式,实现“流程理顺、内控完善、规范操作、软件统一”的目标。

    (一)全面核查经办业务操作流程

    重点对目前社保经办的各个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核查,主要涉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城乡居保等险种,检查业务经办流程和模式不一致,不符业务操作规范的流程。

    (二)对进入系统的业务流程进行复核

    在上述自查的基础上对进入系统的业务经办流程进行复核,重点检查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用户权限的设置情况

    上述两项内容详见附表2

    (三)核查分工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检查填报所涉及险种经办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内容。其中,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环节由养老保险科协助;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签定按职责由工伤保险科核查填报后,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

    (四)报送时间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务必于5月10日前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县区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务必于5月15日前报市局基金监督机构。

    三、提出新形势下需要信息化实现的业务内容

    (一)提出项目内容

    目前,仍有部分业务内容没有实现信息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全面核查经办业务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发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站在应有的高度,按照“基层平台信息化、信息建设多元化、业务办理集中化”要求,提出下步需要信息化实现的业务内容,通过业务、设备、数据的集中和系统的整合,实现信息中心统一“搭台”、各业务部门上台“唱戏”、互联网+社保基金监督的目的,完成社保经办拓展接口软件的开发,形成业务经办机构与信息中心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二)报送时间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合摸底情况负责提出需要信息化具体实现的业务内容,务必于5月15日前报市局基金监督机构和信息中心。

    本项目见附表3

    社会发展大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既给社保经办内控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为风险防控注入了崭新活力。各级各单位要必须高度关注在社会保险信息化背景下,各类风险所呈现出的新动向和新特点,树立全局观念,按职责分工,对照任务清单,指定负责人和具体人员逐项盯紧抓实,在按时保质按量上报辖区内的业务经办流程和相关业务数据核查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规范流程和信息化融合的具体完善整改措施。

    社保业务办理信息化再提升工程,也将纳入人社年度目标考核考评。请各地确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信息化应用核查摸底责任人员,并将责任人员及联络员相关信息(见附表4)于4月30日前按上述报送方式先行上报市局规划与基金监督机构。

    联系电话:3219317      邮箱:121106556@qq.com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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