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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行走工地”与建筑企业“约法三章”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6-1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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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对主城区9处新开工建筑工地进行了巡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名册,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二是发放高温津贴。印发《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高温津贴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三是设立维权告示牌。现场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部设立的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向农民工明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等基本信息,畅通劳动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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