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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就业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1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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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5号)精神,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审核,现将拟发放2021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917日至20219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05662088620

附件:2021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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