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至县人社局按照省、市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的通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股室及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管理风险自查与排查。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对人社部梳理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通报”的情况,认真学习,加以领会;逐条对照,自查排查;举一反三,加强管理。
二是认真自查排查。对照“通报”的十六种情况,结合相关股室与经办机构的工作情况逐个自查排查,并按文件要求将自查结果报送市局。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从制度、机制、程序、内控审批等关键重点环节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风险防控不到位发生基金违法案件,造成基金损失的,将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