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东湖南路46号)。
三、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在7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截止时间7月13日下午5:30。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届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联系电话:18856690189
附件:资格复审人选.xls
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