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规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请体检对象于2023年6月1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4楼人事科411室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9:00-16:30)。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考生本人需签字),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6月2日,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递补。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岗位报考者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注意事项。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附件3),做好体检前准备。
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届时,考生参加体检,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取消体检资格”。
考务电话:0566-3386015、0566-3386009、0566-3393895
监督电话:0566-3386002、0566-3393101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
2. 体检考生须知.doc
3. 体检注意事项.doc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