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45号)、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现将池州市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6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czs2617353@163.com
咨询与监督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566-2022089(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水利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