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23〕33号)文件相关要求,切实为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3年度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网络培训平台,能够满足在线注册、缴费、学习、考试、打印证书、开具发票等全流程。拥有稳定的平台保障服务团队,能够及时为学员提供信息反馈及问题处理;
(二)平台内专业科目分类不少于10个,切实满足每年60学时要求。
(三)继续教育基地在人社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估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报送材料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证明;
(三)网络培训平台专业科目相关内容;
(四)平台保障服务团队花名册;
(五)其他材料。
四、征集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向报名的单位请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确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同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按规定确定入围名单。
(三)结果公示。征集结果将在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课网络学习平台链接至“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模块,供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选学。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得在池州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申报材料按照征集条件要求有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江琴(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66-2617353。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