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开招聘边检文员公告》规定,5月24日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组织考生体检,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因一名考生(准考证号2021010312)放弃体检,现将体检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递补对象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202104 |
2021010317 |
二、体检递补有关事宜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5月28日上午7点30分前,到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池州市贵池区清溪大道669号)大门口集合,乘车前往体检机构,不按时报到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500元左右(现金)由考生自理。
3.因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三、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以“防疫行程码+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参加体检,全程佩戴口罩,来自或途经高中风险地区考生,请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体检须知、体检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2、附件3。
联系电话:0566—2096000—521(池州边检站)
监督电话:0566—2096000—110(池州边检站)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体检结果
2.体检须知
3.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1 |
202101 |
2021010123 |
合格 |
2 |
202102 |
2021010107 |
合格 |
3 |
202103 |
2021010230 |
合格 |
4 |
202105 |
2021010223 |
合格 |
5 |
202106 |
2021010207 |
合格 |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且理由充分的,允许提出复检或复查要求。复检或复查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工作只进行一次。
附件3: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在池州市人才网公布体检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