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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申报补贴 人数
(人)
申报补贴
资金 (元)
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61
289150
合计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2272、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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