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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文件,在我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具备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提高相关企业返还比例,其中大型企业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提高至90%。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请务必在2025年12月31日前自主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劳务派遣单位参照2024年申报流程办理,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附件:池州市市本级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名单.xlsx
网上申报流程如下:@池州市参保企业,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开始啦!操作流程一贴了解→https://mp.weixin.qq.com/s/6EssjqZ1R5Px5eOH4mAL2g
全市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66-3211948
0566-3211949
贵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6-3214863
0566-3214835
东至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0566-5293138
0566-5290031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66-2595331
青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6-5025051
九华山风景区政府服务中心
0566-2821130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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