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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12E/202507-0001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15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15 15:31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彭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大龄劳动者就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大龄劳动者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人社部门始终将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大龄劳动力就业增收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民工等群体倾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争取就业补助资金力度,上级下达补助资金连年增长,2024年下达6798万元,同比增长22.97%,2025年下达7450万元,同比增长9.59%,其中用于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资金约占31%,预计2025年将达到2300万元,为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车间等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深化就业服务。依托市本级、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摸排和动态管理。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专项行动”等招聘活动,为大龄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推送、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运用安徽公招网池州站、“池州就业”微信公众号、“三公里”就业圈线上平台归集发布岗位信息,便利大龄劳动力就近获取。三是扩大岗位供给。持续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创建及认定,促进农村大龄劳动者就近转移就业增收,全市累计建成就业帮扶车间51个,吸纳农村劳动力1541人。同时围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4778名农村大龄劳动者,有效保障农村大龄劳动者和脱贫人口等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四是强化技能培训。持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2024年以来,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如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特色种养殖、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手工艺品制作等)和市场需求,面向农村劳动力,重点向大龄劳动力倾斜,采取“送技下乡”“田间课堂”、小班教学、实操为主等灵活方式,开设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免费或补贴性技能培训班、创业培训班494期,培训农民工14209人次,使用就业资金1130余万元,帮助农村劳动力提升就业技能。五是打造零工市场。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公益性规范化零工市场(驿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信息对接、技能培训、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目前全市建成6个零工市场(驿站),开发“邻工集市”线上服务平台,重点摸排安保、护理、保洁、绿化等低门槛、低技能类灵活用工岗位,为农村大龄劳动者提供灵活就业渠道。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摸排灵活用工岗位5000余个,促成灵活就业1000余人。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市人社部门将立足职能,坚持以“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为总基调,助力农村大龄劳动者充分就业。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实施特色技能培训。聚焦本地特色,深入调研农村大龄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和本地产业用工需求,加强与本地用工企业、合作社等对接,开展富硒农产品加工、特色种养、民宿管家、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接地气、易上手、见效快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推广“晚间课堂”“农闲课堂”等弹性学制,方便大龄劳动力参训,并对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农村大龄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二是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和基层网格力量,精准摸清农村大龄劳动力的技能状况、就业意向等信息。加强与本地企业、项目工地、服务业主体的对接,广泛收集适合大龄劳动力的岗位信息,特别是中低技能要求、时间灵活的岗位。通过村级就业信息员、微信群、村务公开栏、乡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高频次、点对点推送岗位信息。加快完善零工市场(驿站)布局与服务功能,推动零工信息全市联通共享,在公共招聘活动中设立“零工专区”,为农村大龄劳动者提供对接平台。鼓励支持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电商平台等吸纳农村大龄劳动力从事养老、家政、维修等灵活就业。三是拓展就业岗位渠道。持续在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大龄劳动力。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涉农企业设立“弹性岗”等适合大龄人员的岗位。联合民政、卫健等部门,支持引导基层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社工组织等,开发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优先招募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爱心的低龄健康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大龄劳动力)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在公共部门和基层社区治理中,探索设立适合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的辅助性、服务性岗位(如社区调解员、文明劝导员、文化活动组织员等)。四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培训信息、维权知识。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劳动力的指导,营造平等、无年龄歧视的就业环境。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处理涉及大龄劳动力的劳资纠纷。对吸纳农村大龄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五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要求。在市县层面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推动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小型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务工,并明确要求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在制定以工代赈方案时,优先保障农村大龄劳动力用工比例,让农村大龄劳动力在家门口获得稳定的务工增收机会。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大龄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深切关注与宝贵建议!市人社局将以落实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整合资源,创新举措,着力在提升技能培训精准性、拓宽就业渠道多样性、开发岗位适配性、推广服务模式创新性上下功夫,切实帮助我市农村大龄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人社力量。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