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91340111MA2U5C0F0D |
池人社监罚〔2020〕3号 |
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
2020年5月20日,我局依法向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0)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次日送达当事人,责令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严格按照池人社监询(2020)3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限期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截止到2020年5月25日,该公司未完全按照池人社监令(2020)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整改到位。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定 |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
2020/06/05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91340100X10307719P |
池人社监罚〔2020〕4号 |
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
2020年5月20日,我局依法向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0)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次日送达当事人,责令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严格按照池人社监询(2020)5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限期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截止到2020年5月25日,该公司未完全按照池人社监令(2020)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整改到位。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定 |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
2020/06/05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
91341702MA2RM07E4T |
池人社监罚〔2020〕5号 |
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招用未成年人予以行政处罚。 |
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共计12天)招用未成年人符某萍。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五十二条 |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
2020/07/09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 |
池州市奥林健身有限公司 |
913417000597010393 |
池人社监罚〔2020〕7号 |
池州市奥林健身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予以行政处罚。 |
池州市奥林健身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4日使用童工钱某晴。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等。 |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
2020/08/06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池州聚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341700MA2TFYJ377 |
池人社监罚〔2020〕8号 |
池州聚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童工。 |
池州聚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8月9日使用童工储某琪。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等。 |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
2020/09/17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