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池州市 |
池州市 |
| 部门名称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池州聚银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池州乐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41700MA8Q4Y0770 |
91341700MA2WQD680J |
|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 |
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 |
|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
池人社监强申〔2023〕8号 |
池人社监强申〔2023〕9号 |
| 行政强制理由 |
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
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
| 行政强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
| 行政强制种类 |
行政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执行 |
| 行政强制内容 |
支付劳动者陈志龙、金晓越等2人工资共计5000.00元(具体为:支付陈志龙工资4300.00元、支付金晓越工资700.00元)。 |
支付王雪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份工资共计35000.00元。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2024/3/7 |
2024/3/5 |
|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2024/5/22 |
20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