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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312-00072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池州市人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8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18 17:13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工作部署,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池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架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池州市人社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明确科室机构职责任务,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针对国办、省办以及市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迅速分解落实,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市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研讨交流和现场办公会。

二、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落实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2条,点击量170349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信息12条;面向公众开展3项决策意见征集,并对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落实情况3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共11件;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各类财政资金信息36条;及时公示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的调整情况;公开行政许可结果2条,行政处罚结果9条,其他行政权力结果信息12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58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7条;公开招标采购信息5条;转发上级政策解读16条,公开本级政策解读20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30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更新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并更新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公开政策服务清单、就业信息服务指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就业创业领域信息165条;公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信息等社会保险领域信息95条。

(三)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类文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并及时发布解读材料。采取多种举措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文字解读,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目标任务、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采取系列问答和短视频解读等大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发布人社政策千问千答,内容包括就业创业、职业技能、社保征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专技人才、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等八个部分,自制“暴躁蛙”讲人社政策系列短视频10期,让群众看得清、看得懂。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对照市公开办相关要求,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精心打造运营由“池州人社”“池州就业”“池州人才中心”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池州人社”视频号组成的宣传矩阵,实施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其中,“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8.1万人。2023年,针对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等人社热点问题回复“互动交流”平台邮箱信件62件。在机关和政务服务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群众或社会组织可以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1件依法答复完毕,1件经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形势发展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文字解读内容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工作力量,深化政策解读,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工作调度。通过分解重点任务清单、适时通报、督促整改等方式,不断提升各科室、机构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