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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402-0013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池州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3 15:25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2月6日,市人社局印发了《池州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现由我单位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自2019年以来,省人社厅陆续出台多个有关技能人才评价的文件,主要是《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84号)、《关于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64号),范围涵盖自主评价企业和社会评价组织。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已有41个,其中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22个、社会评价组织19个,随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加强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有效管理,有必要出台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促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健康发展,制定《池州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中旬,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在认真梳理学习省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着手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征求了县区人社局和集中区综合部、开发区党群工作局、九华山社保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时通过了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月5日,该办法经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促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五个章节二十五个条目:一是总则,主要为文件制定依据、认定范围和监督管理责任等;二是备案申请,主要明确了分级工作职责,各类备案要求、流程、申请材料和备案条件等;三是评价服务,包括等级认定工作流程、监管内容和注意事项等;四是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监管体系的构成与职责,建立评估机制,处理情形等;五是附则,包括政策调整、施行日期等。

六、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本办法执行期间,若国家、省和市制定相关规定的,应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