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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312-00050 组配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服务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服务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8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

申请条件:

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无

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人社部门、各有关院校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2、校验审核阶段。系统审核校验后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3、多渠道公示。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经市人力资源开发指导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后,拨付至申请对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办理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指导中心(池州市就业大市场,贵池区清风西路129号)

服务热线:0566—32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