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人社局不负韶华,只争朝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安全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注重落实”的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助推参保扩面,突出重点全力增收保发,全市社保基金呈现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全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总体情况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按市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一手抓基金征缴,稳步推进“数据找人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在实现保障范围人群全覆盖的基础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一手抓待遇发放,实现社保待遇“双提标”: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2023年上半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100601万元、61534万元、3082万元、4118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3.78%、103.3%、15.65%、41.08%,分别完成预算任务的52.08%、54.57%、54.40%、55.38%;基金支出分别为90427万元、55462万元、3055万元、1610万元,分别完成预算任务的47.80%、49.06%、36.22%、27.45%,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基金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二、2023上半年各项社保基金收支及预算完成情况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收入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601万元,比上年同期81272万元增加了19329万元,同比上涨23.78%,完成预算任务(193180万元)的52.08%。其中,保费收入9383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7035万元增加16801万元,同比增长21.81%,完成预算任务(181821万元)的51.61%,在我市参保缴费人员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企业养老保费收入相对提高;转移收入6015万元,比上年同期3946万元增加2069万元,同比增长52.43%,主要原因是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数量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收入增大。
支出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042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81778万元增加8649万元,同比增长10.58%,完成预算任务(189190万元)的47.80%。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8476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5696万元增加9064万元,同比增长11.97%,原因是国家连续几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加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企业离退休人数增加,导致企业养老金发放额增大;丧葬抚恤支出4186万元,比上年同期3309万元增加877万元,同比增长26.50%;转移支出1380万元,比上年同期2552万元减少1172万元,同比下降45.92%。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收入方面: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为7905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534万元(单位缴费41023万元;个人缴费2051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预算数112767万元)的54.57%,比上年同期增长103.3%;财政补贴收入16216万元(中央财政补贴收入12162万元,地方财政补贴收入40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09%;转移收入12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1%,原因是2022年有企业缴费经历的机关保参保人员跨制度转移业务增加,2023年回归正常。
支出方面: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支出55462万元,已完成预算任务(预算数为113060万元)的49.06%,同比增加10.36%。
(三)工伤保险
收入方面: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8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665万元增加4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5%,完成预算任务(预算数5665万元)的54.40%,主要原因是恢复了按基准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政策。
支出方面: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0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460万元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11.7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048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任务(预算数8435万元)的36.22%。
工伤保险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2季度末账面结余1034万元,全市应付未付工伤待遇2307万元,实赤字1273万元。
(四)失业保险
收入方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411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19万元增加1199万元,同期增长41.08%,完成预算任务(预算数7436万元)的55.38%。
支出方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1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089万元,代缴医疗保险金216万元,完成预算任务(预算数5865万元)的27.45%。
三、基金管理下一步打算
1.以2023年度社保基金巩固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以更加有力举措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织密织牢基金安全防护网。
2.推动提高统筹层次、规范社保经办、加强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损失追缴机制,实行社保基金重大要情清单化管理,全面提升社保基金全流程全领域管理效能。
3.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业务专项整治检查,主要包括重点业务专项检查、经办机构交叉互查、第三方审计等。
4.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和基金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