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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电子版)
2、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电子版)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报”业务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至“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chiz.ahzwfw.gov.cn)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业务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至“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后,拨付至申请对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办理单位: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池州市就业大市场,贵池区清风西路129号)
服务热线:0566—32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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