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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310-00021 组配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池州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31
废止日期:
池州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5:32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程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就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本级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本年度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核发(补贴年龄上限,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350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5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逾期系统无法受理申请补贴。

四、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提交至“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现场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服务窗口(清风东路109号)、市就业大市场窗口(清风西路129号)。

、申请材料

现场申请需填写、提交《池州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0566-3211949、3211905、3219859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