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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程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就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本级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本年度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核发(补贴年龄上限,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350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5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逾期系统无法受理申请补贴。
四、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提交至“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现场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服务窗口(清风东路109号)、市就业大市场窗口(清风西路129号)。
五、申请材料
现场申请需填写、提交《池州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0566-3211949、3211905、3219859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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