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池州市人社局对2022年度城乡居保市级补贴使用情况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25号)和《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人社发【2019】46号)文件精神,各县区申请市级补贴共计1904万元,其中缴费补贴155.46万元,基础养老金1748.54万元。2022年底,领取待遇人数为277990人,基础养老金实际支出4.99亿元;实际享受市级缴费补贴人数为144814人,实际需要市级缴费补贴394.86万元。
(二)各县区情况
贵池区申请基础养老金补贴945.72万元,缴费补贴46.36万元;2022年底实际领取待遇10.76万人,发放市级承担基础养老金1045.28万元,超出预算金额99.56万元;实际缴费人数56294人,补贴金额154.89万元,超出预算金额108.53万元。
青阳县申请基础养老金补贴238.34万元,缴费补贴17.17万元;2022年底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51268人,基础养老金实际支出239.53万元,超出预算金额1.19万元;实际享受市级缴费补贴人数为35885人,实际需要市级缴费补贴82.82万元,超出预算金额65.65万元。
石台县申请基础养老金补贴90万元,缴费补贴9.65万元;2022年底实际领取待遇人数20154人,全年发放市级基础养老金93.34万元,超出预算金额3.34万元,享受市级缴费补贴人数5035人,缴费补贴19.71万元,超出预算金额10.06万元。
东至县申请基础养老金补贴461.76万元,缴费补贴80.6万元;2022年底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96154人,基础养老金实际支出446.98万元;实际享受市级缴费补贴人数为46652人,实际需要市级缴费补贴137.08万元,超出预算金额56.48万元。
九华山申请基础养老金补贴12.72万元,缴费补贴1.68万元;2022年底,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2729人,基础养老金实际支出12.62万元;实际享受市级缴费补贴人数为948人,实际需要市级缴费补贴3.62万元,超出预算金额1.9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2022年度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梳理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情况。收集整理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为评价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能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优化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切实提高社会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绩效评价标准统一、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具体评价指标的不同,运用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现场观察法、询问调查法等绩效评价具体方法,主要采用非现场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3.评价体系
(1)项目决策(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
(2)项目过程(30分)主要评价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执行有效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使用得合规性等。
(3)项目产出(3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
(4)项目效益(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优:得分90-100分(含90分);
良:得分80-90分(含80分);
中:得分60-80分(含60分);
差:得分60分以下。
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2022年度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指标得分
县(区)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 计
|
东至县
|
19
|
28
|
28
|
19
|
94
|
青阳县
|
19
|
28
|
29
|
18
|
94
|
贵池区
|
18
|
30
|
30
|
17
|
95
|
石台县
|
19
|
29
|
28
|
18
|
94
|
九华山
|
18
|
28
|
29
|
19
|
94
|
平均得分
|
18.6
|
28.6
|
28.8
|
18.2
|
94.2
|
4.总体得分
此次评价是各县区综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根据相关项目指标标准进行自评。项目评价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得分为94.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立项(5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现场查看了提交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25号)等,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得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3分)
现场查看了提交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25号)等,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规范合理,得3分。
2.绩效目标(9分)
(1)绩效目标的合理性(3分)
该项目2020年及以前未制定绩效目标。现场查看了该项目2021年与2022年绩效目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3分。
(2)绩效目标的明确性(3分)
该项目2021年之前未制定绩效目标。现场查看了该项目2021年与2022年绩效目标表,项目有具体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且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扣0.4分得2.6分。
(3)绩效自评管理(3分)
县区2021年及以前未开展自评,现场查看了2022年的自评报告,扣1分得2分。
3.资金投入(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现场查看了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表,该项目有专门基金预算,编制与项目内容相匹配、测算依据充分,得3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3分)
现场查看了县区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表,该项目有专门基金预算,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得3分。
(二)项目过程(30分)
1.组织实施(10分)
(1)设置领导小组(1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关于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均设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有组长、副组长,得1分。
(2)制定管理制度(2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业务管理制度和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制定规范,得2分。
(3)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信息系统,系统与市本级对接,能根据参保人身份证号查询养老保险人员情况、缴费情况和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得2分。
(4)政策宣传情况(1分)
现场查看各县区印发的宣传册以及以前拉横幅、短信、组织会议等开展宣传活动的图片。通过宣传活动使居民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现行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了群众的主动参保意识,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续)保缴费,提高了群众政策认知度和参保积极性,得1分。
(5)动态监管情况(2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的监管系统,县局配置了专业人员于每个工作日对平台待处理信息进行处理,得2分。
(6)档案管理情况(2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的档案室及档案,县区对每一个服务对象进行建档管理,得2分。
2.资金落实(4分)
(1)资金到位率(2分)
根据三县一区提供的预算文件与资金批复文件,县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9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合计 19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得2分。
(2)资金到位及时性(1分)
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每月计算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数和发放金额,上报中央、省、市、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经审批后,中央、省、市、县财政局下发文件,资金拨付到位。现场查看了资金拨付回执单,资金到位及时,得1分。
(3)资金统筹使用管理(1分)
现场查看了各县区的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符合规范,得1分。
3.资金使用(6分)
(1)资金使用率(3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贵池区实际到位资金 992.0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200.17万元,实际使用率为120.98%,得3分;青阳县实际到位资金255.5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322.35万元,实际使用率为126.16%,得3分;东至县实际到位资金542.36万元,实目实际支出584.06万元,实际使用率为107.68%,得3分;石台县实际到位资金99.6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13.05万元,实际使用率为113.45%,得3分,九华山风景区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6.24万元,实际使用率为112.78% ,得3分。
(2)支出合规性(3分)
现场查看了资金拨付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做增员减员等各项信息的处理记录、资金支付审批表,资金拨付规范,符合规定,得3分。
4.监督措施(6分)
(1)及时上报季度报表(1分)现场查看了三县一区系统中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用情况的季度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基金收支表等),报表齐全,但是没有季报分析报告,扣0.4分,得0.6分。
(2)专账管理、专款专用(2分)
现场查看资金专账,专款专用,没有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情况,得3分。
(3)监督检查机制(2分)
现场查看了三县一区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内部控制暂行办法与内部的相互稽核、监督检查记录,得2分。
(4)认证机制(1分)
现场查看了三县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制定的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机制,认证机制规范,得1分。
5.会计信息质量(4分)
(1)信息真实性(2分)
现场查看了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包括明细账、原始凭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支付审批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单等),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如待遇发放等)真实、准确和规范,得3分。
(2)信息完整性(2分)
现场查看了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包括明细账、原始凭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支付审批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单等),信息完整,但是部分县区财务凭证资料不够充分,扣1分,得1分。
(三)项目产出(30分)
1.参保对象(3分)
(1)参保自愿和续保率(3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参保人员通过各项渠道了解社保政策,均为自愿参保,但是个别县区参保人数呈下降趋势,扣1.2分,得1.8分。
2.目标完成(24分)
(1)参保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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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
|
青阳县
|
石台县
|
东至县
|
九华山风景区
|
参保人数(万人)
|
31.68
|
15
|
3.12
|
30.70
|
0.8
|
当年累计缴费人数(万人)
|
18.75
|
7.42
|
3.12
|
17.76
|
0.45
|
当年缴费目标任务(万人)
|
16.26
|
7.06
|
2.38
|
15.97
|
0.43
|
完成率
|
115.31%
|
105.1%
|
131.09%
|
111.2%
|
104.65%
|
(2)养老保险金发放率(10分)
三县一区资金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及时、足额发放,得10分。
3.优惠政策落实(4分)
(1)年满 60 周岁未缴费,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情况(4分)
通过对已年满 60 周岁老人问卷调查,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得4分。
(四)项目效益(2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6分)
紧跟国家政策,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让城乡居民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问卷调查来看,居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水平不高,只能一定程度的保障基本生活,扣0.8分得5.2分。
(2)可持续影响(4分)
通过养老补贴项目的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减轻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压力;增加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4分。
2.影响力(4分)
(1)政府公信力(4分)
国家政策是向好发展的,实现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是有社会机制做后盾的, 让老年人心中有底、老有所养是养老保险政策的目标,居民也应该紧跟国家政策,积极参保,参保档次高,领取待遇也随之增加,城乡居保政策是老年生活有所依靠的强力保障,得4分。
3.参保群众满意度(6分)
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年龄、职业和保险待遇水平对参保人员满意度的影响较为强烈。大多数老年人对养老保险的实施表示肯定,但表示每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金额较少,无法有效改善家庭基本生活,扣1分得5分。
四、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自评不够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绩效自评不够规范,如产出数量指标未明确项目应完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成本指标未明确养老金、参保补助等资金发放标准,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自评表中效果指标缺失,绩效自评表的规范性不足。
2.缴费人数呈下降趋势,参保质量总体不高
参保扩面人数逐年减少,每年有大量人员中断缴费,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基础养老金水平太低,年轻人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绝大多数的居民都选择低档次缴费,高档次缴费人数较少,导致总人均缴费水平难以更上一步台阶。
3.基层经办力量薄弱,宣传力度不够
本次评价对各现 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部分参保人员不了解或较少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尤其是对新政策知晓度较低。尤其是各县区经办机构人员变动频繁,对城乡居保新政策把握不准,不能对参保人提供准确优质的服务,在宣传的时候影响政策公信力。
(二)相关建议
1.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建议预算单位每年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自评工作。一方面,根据养老保险项目的项目特点及以往项目实践经验,梳理指标,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的规范性。如产出数量指标可设置为“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成本指标应分类细化,质量指标可设置为“资金发放准确率”,时效指标可设置为“资金发放及时率”等,提高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和可考核性。另一方面,做好项目自评工作,根据项目批复的绩效目标补充完善项目自评表,客观地完成项目自评工作并在项目结束后,结合项目实际,充分总结项目实施的产出和效果情况,丰富并完善项目自评报告。
2.落实“互联网+人社”行动,促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督促各县区经办机构给每个村级平台至少配备一名社会保障专管员,落实“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打造方便快捷的基层经办平台,切实提升经办队伍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以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宣传力度
我局将督促各县区经办机构加大培训力度,让基层经办人员迅速掌握政策要点和熟练系统操作,提高业务经办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宣传力度,尤其是县区的基层单位要做好通过媒体、宣传栏、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切实把此项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稳步推进参保质量提升。要全民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广应用此项惠民政策形象标识,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