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校企产学研交流合作举措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校企交流合作举措”的答复
我市持续完善职业技能政策体系,2023年3月3日,市政府制定出台《池州市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池政〔2023〕11号),支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大力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工等技术技能人才。对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为60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为2年。
2023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对企业、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以及校企合作等进一步明确奖补措施及资金保障。
二、关于“要发挥优势‘筑巢引凤’,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对接高校开展访企拓岗活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和非公单位转移就业。”的答复
(一)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常态化举办“2+N”招聘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946场,服务企业9022家,累计发布招聘岗位105528个,进场求职63028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29257人。
大力开展保障企业用工服务月专项行动,按照“市县(区)联动、线上线下并举”的方式,依托“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突出“宜业回池、接您返乡”主题,全方位提供“过年不打烊”“天天有招聘”不断线服务,积极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服务月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招聘会314场(线上91场),发布招聘企业数4785家(线上2603家),发布岗位4.23万个,网络直播带岗累计观看超60万人次;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会信息239条、活动信息234条;点对点运送务工人员31车次、1356人次;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发放“宜业回池、接您返乡”大礼包近10万份。
赴省内皖北宿州市、省外贵州安顺市、六盘水市等劳务输出量大的地区开展招聘活动,组织用工需求企业13家,提供岗位近千个,达成意向121人。
(二)积极对接高校访企拓岗
持续开展“百企进百校”活动,池州市各级人社部门充分发掘优质就业岗位,广泛走访省内外高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宣传池州就业创业政策,推介池州重点企业。目前,全市已组织200余家企业携带7000个岗位走进省内外39家高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000余人。
今年以来,全市“进校园”解读政策43次、“人社局长进校园”24次、职业指导师入校宣传15次,服务毕业生8000余人,与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推动校企深度融合。
(三)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企就业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池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池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我市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023年1-6月份,全市累计发放高校毕业生来池就业生活补贴274人189.5万元。其中,全日制硕士52人,全日制本科194人,全日制大专28人。
三、关于“搭建人才‘孵化地’,破解企业育才难,加强企业等级技能认定主体作用,巩固职业院校培养地位,着力提升企业员工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实现以员工的能力提升带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的答复
(一)加强企业等级技能认定主体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支持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截至目前,我市获准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有20户,累计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6700多人次,其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徽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入选安徽省第一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走在前列的规范企业。
(二)巩固职业院校培养地位
一是大力推进技师学院建设。市人社局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政策,加大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促进重点产业实现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不断壮大,加快推进池州技师学院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社厅,2023年秋季恢复池州市技工学校招生,下达350人招生计划,目前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设置招生专业,定向为企业培训技能型人才,下一步将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加大校企融合力度。
二是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意见>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313号),支持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徽交通技术学校等公办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允许公办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依照按劳分配、按劳取酬原则,由学校自主分配。
三是支持职业院校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经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50万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经费,对经认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定额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经费。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对经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定额补助资金。
四、关于“深度整合我市高校、高职和中职的教育资源,帮助企业开辟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留在企业工作。一方面可以提升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答复
2023年3月3日,印发《池州市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需求,精准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吸引高技能人才来池就业创业。民营企业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1500元、8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保障高技能人才安居,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对象,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给予每月1000元、500元、3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
五、下一步工作
后续将结合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落实省、市政府支持技工强省建设工作部署,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名师带高徒活动,抓好各类技能培训,完善赛马选才机制,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工作,统筹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技能人才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高标准推进技师学院建设。按照“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创建管理模式,全力开展池州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前,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1500万元,师生比不低于1∶20,达到创建高级技工学校的设置标准。到2026年底前,达到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有5个以上校企合作企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