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工作评价
|
1-3月份进展情况
|
4月份工作安排
|
6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
市人社局
|
未达预期
|
增长4.7%,居全省第3位。
|
筹备全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推进会。
|
8
|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举办“2+N”招聘活动407场,进场招聘企业4215家,提供就业岗位53722个,进场求职32524人,达成就业意向15180人。截至3月底,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17人。
|
搭载“2+N”招聘活动,适时举办专场招聘会,推深做实“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保障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
82
|
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一季度,新增技能人才24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0.6%。
|
继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认定。
|
83
|
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推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实体化运营,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1650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4050人以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截至3月底,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6笔共计16631万元,带动就业1969人,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创业者创业1297人,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2个,开展各类创业培训1418人次。
|
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召开创业池州行动调度会,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创业培训、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利好举措,保障重点群体和市场主体创新创业。
|
173
|
突出就业这个最大民生,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高质量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完成开发1172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257个公益性岗位,3月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现3629人。
|
印发《池州市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加大力度开发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等安置重点群体就业,兜住就业底线。
|
178
|
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和“数据找人”计划,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全市第二批次全额拨款单位职业年金记账部分做实工作稳步推进,共缴纳资金1.99亿元,其中市本级0.55亿元,贵池区0.66亿元(已完成),石台县0.25亿元,青阳县0.53亿元。
|
扎实做好“数据找人”工作;完成剩余职业年金记账部分资金的落实,继续做好我市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工作。
|
180
|
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
市人社局
|
序时推进
|
开展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攻坚行动,排查项目147个,化解欠薪隐患项目6个,涉及建筑工人120人、涉及金额161万元;印发《关于调整池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薪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新业态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现状以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