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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304-00016 组配分类: 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企业 / 决定
名称: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23年4月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23年4月份)
发布时间:2023-04-21 10:55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处罚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予以行政处罚案

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

91341700MA8NFFEY2B

2023330,当事人汪某到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反映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支队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其投诉事项的过程中,经核对汪某身份信息,发现汪某未满16周岁,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我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331日立案后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39日至312日、323日(不满一个月)使用童工汪某。

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规定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池人社监罚〔20233

罚款5000

2023/4/17

池州市人社局

2、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予以行政处罚案

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91341702MA2RM07E4T

2023330,当事人汪某到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反映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支队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其投诉事项的过程中,获知汪某于2023313日至321日在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从事服务员工作,同时经核对汪某身份信息,发现汪某未满16周岁,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我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331日立案后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313日至321日(不满一个月)使用童工汪某。

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规定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池人社监罚〔20234

罚款5000

2023/4/17

池州市人社局

3、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案

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

91341700MA8PFF6488

2023410,我局依法向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3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当日送达当事公司,责令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池人社监询〔20232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限期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逾期未整改。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池人社监罚〔20235

罚款5000

2023/4/20

池州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