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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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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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0MA8NFFEY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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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当事人汪某到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反映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支队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其投诉事项的过程中,经核对汪某身份信息,发现汪某未满16周岁,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我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3月31日立案后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9日至3月12日、3月23日(不满一个月)使用童工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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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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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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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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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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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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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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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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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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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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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2MA2RM07E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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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当事人汪某到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反映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支队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其投诉事项的过程中,获知汪某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在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从事服务员工作,同时经核对汪某身份信息,发现汪某未满16周岁,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我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3月31日立案后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不满一个月)使用童工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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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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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第三大点第(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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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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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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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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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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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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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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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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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0MA8PFF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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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我局依法向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3〕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当日送达当事公司,责令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池人社监询〔2023〕2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限期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池州市全通物流有限公司逾期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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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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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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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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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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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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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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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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