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名歌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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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名歌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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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0MA8NCJFG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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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名歌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孙某、陈某月2人2022年3月、4月份工资共计7588.00元。我局于2022年10月21日向池州市名歌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池人社监令〔2022〕10号),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池州市名歌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逾期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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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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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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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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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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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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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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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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