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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202-0005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11
废止日期:
《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1 10:17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强调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性,并作出“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要向改革开放要动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不断增强我国在世界大变局中的影响力、竞争力。”等创新创业工作重要论述;2020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启动仪式上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持续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为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向各方延伸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国办发〔2020〕5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若干文件,大力扶持支持创新创业;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6号),明确打造八大创业工程和升级两大创业平台,将我省支持创业政策和扶持创业措施整合细化。2015年起,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两轮“创业池州”行动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双创”决策部署,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起草了《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围绕《意见》起草,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认真谋划。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创新创业的相关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我市创新创业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总的来看,我市各项创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创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新型创业平台缺乏、创业融资渠道不畅、创业孵化较为滞后、创业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与新阶段创业创新工作有关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推进创业工作力度。二是草拟《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及目标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创业政策,整合创业资源,明确今后五年重点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池州实际,草拟了《意见》初稿。三是征求意见。为确保《意见》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并向各县(区)、园区、市直有关单位及驻池高校等32家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32家单位均书面反馈了意见,其中市财政局、东至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6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单位无修改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江兴来主持召开由21家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合理部分均已吸收采纳,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

三、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速居前列、人均争上游”目标,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创业政策,整合创业资源。到2025年末,累计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新增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10个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3万户以上。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成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对未来五年重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促使目标更为明晰、导向更为鲜明、行动更为迅速,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更加明显。第三部分为五类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包括实施青年创业行动、高端人才创业行动、返乡农民工创业行动、退役军人创业行动、池州皖厨创业行动,每项行动明确主要任务及有关支持政策。针对青年创业,积极组织申报安徽省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针对高端人才创业,完善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支持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每年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1-2个;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每年支持800名以上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并给予返乡创业企业一定的设备补助和厂房补助;针对退役军人创业,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建好用好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针对皖厨创业,对返乡创办农家乐等餐饮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第四部分为筑牢四项创业保障,包括保障创业赋能,打造创业培训“全链条”: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开展各类免费创业培训,鼓励各地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保障创业场所,培植创业孵化“新沃土”:推进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区等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合理布局专业孵化载体;保障创业资金,畅通创业融资“微循环”:继续推行“整贷直发”模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保障创业活力,搭建创业竞赛“大平台”:搭建池州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打造创业创新竞赛特色品牌,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举办“赢在池州”全市创业大赛等;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推动、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保障《意见》落地落实见效。

五、创新举措

《意见》通过实施五类行动以及筑牢四项保障,进一步整合现有创业资源、细化创业若干政策、畅通创业有效渠道、健全创业保障机制,为更多初始创业者提供场所、金融、技能、平台的扶持。一是针对创业培训增设扩大企业培训项目,在创业服务机构以及驻池高校中认定一批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提供创业技能供给,解决个人创业者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以及特定群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畅通创业融资渠道,为初始创业提供稳定金融支持;三是搭建创业竞赛平台,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开展各类创业竞赛,并及时跟踪指导服务,促进竞赛项目成果转化,提高创业成功率;四是鼓励各地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遴选确定就业创业带动性强的皖厨培育项目,组织开展池州皖厨技能大赛,促进更多皖厨师傅创业。

六、下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大《意见》的贯彻力度。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最新创业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意见》的配套文件支持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功能,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形成工作综合效应,保证《意见》落地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拓展《意见》的宣传深度。依托“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等载体,深入基层、企业等一线宣传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丰富宣传手段和方式,构建“宣传前移、定向发送、主动上门”宣传架构,提升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总结宣传推进“创业池州”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氛围。

(解读人: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李昌才  咨询电话:0566-2030157 )